涉及一个政党前副领导人的丑闻被指控对多名妇女进行性犯罪,以及素叻他尼省的儿童人口贩运案,其中嫌疑人是当地政客的儿子,有一个明显的相似之处 – 两人过去都面临类似的指控。
当然,这意味着泰国的司法系统和社会价值观的结合继续在不止一种方面使性犯罪幸存者处于不利地位。
让我们从报告开始。 无论是否同意,使有性经历的妇女感到羞耻的父权制价值观继续阻止许多受害者报告性犯罪。
当他们这样做时,警察经常要求提供可证明的证据,证明受害者实际上受到了侵犯。 在有些情况下,妇女遭受过口头或手势骚扰,例如被跟踪或收到短信,但警方拒绝提出投诉,因为没有造成实际伤害。 很多时候,拥抱或触摸等骚扰被嘲笑为微不足道的戏弄——甚至是男性表现出的自然特征。
对女性的敌对态度
一个有分量的司法系统和对妇女普遍的敌对态度,使许多(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性骚扰和性侵犯的受害者无法进行任何寻求法律追索的考虑。 根據女性和男性進步運動基金會去年的年度調查,至少有70%的泰國女性曾經遭受性騷擾或性侵犯,但選擇不報案。 因此,如此多的女性准备挺身而出并采取法律行动来反对党的副领导人,这既是勇敢的,也是令人钦佩的。
人员有限是漏报的另一个原因。 2021年,泰国约有700名女性调查官员,占该职位雇用官员总数的不到10%(全国约有1万名调查官员)。 并非每个警察局都有女性调查官员。 性接触是一个敏感问题,很难与陌生人分享。
受害者几乎都是女性,他们可能不愿意向男性警官提出申诉。 此外,被视为最弱势群体之一的移徙女工在提出申诉方面面临更多障碍,因为警察局很难找到口译员。 国际劳工组织2021年的一份报告指出,许多女性移民工人在泰国遭受性骚扰/性侵犯,但起诉数量非常低。
下一步是调查取证。 在许多情况下,受害者不得不返回犯罪现场向警方展示发生了什么,这既是羞辱,也是创伤。 此外,犯罪者经常试图使用间接证据,例如亲密短信,或受害者不否认压力行为,包括暴力来声称同意。 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如果被指控的罪行是双方同意的,则不应被视为该人有权起诉或提出申诉。
证明同意
证明同意是复杂的,可能会对受害者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当社会期望“好女人”必须采取相应的行为时,无论男性主导的权力结构如何。 例如,受害者不会否认辱骂,因为罪犯是他们的上级或有影响力的人。 更何况泰国社会不鼓励女性公开表达自己的感受,更不鼓励僵硬地说“不”。
然后,如果投诉人足够坚定和勇敢,我们就会进入法庭诉讼程序。 这种性质的审判采用指控制度,受害者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罪犯有罪,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对于经常面临一连串受害者指责问题的受害者来说,这是具有挑战性的,例如“你穿得怎么样?”或“你为什么在这么晚的时候见到他?”。 女人可能无法描述由于醉酒、震惊或只是掩盖可怕的细节而发生的事情。
最后,还有补偿和支助问题。 根据《2001年刑事案件中受伤者的损害赔偿和被告赔偿和费用法》(BE 2544),被殴打的妇女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无论是医疗、身心康复,还是收入损失的赔偿。 但是,这仅适用于与强奸和猥亵行为有关的第276至287条。 根据第397条,在公共场合遭受可耻行为的受害者属于第388条,而那些被认为遭受烦恼,欺凌或耻辱的人根本无法寻求任何帮助。
显然,泰国司法系统对女性暴力受害者不利,使犯罪者有可能再次犯下类似的罪行。 这可以通过增加系统中的妇女人数、改用审讯形式和允许受到攻击的妇女获得赔偿和支助来克服。 但要让这一切真正发生,社会的污名必须结束,否则性犯罪将永远不会停止。
Chatabut Hayook是泰国发展研究所(TDRI)的研究员。 TDRI的政策分析每隔一个星期三出现在曼谷邮报上。
首次发表于 曼谷邮报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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