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公众,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索取电子税务发票或电子收据,以享受“电子收据易”减税措施。
为了刺激经济,个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期间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和服务,可申请最高 50,000 泰铢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并附有电子税务发票或收据。
Easy E-Receipt 计划的受益人仅为个人纳税人,不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非公司团体。
您不能为购买以下商品或服务申请税收减免:
- 购买酒类、啤酒、葡萄酒和烟草制品
- 购买机动车辆、摩托车和船只
- 机动车辆用汽油或天然气
- 公用事业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和互联网服务费
- 为 2024 年 2 月 15 日之后可以使用的服务支付的服务费,例如会员费
- 非人寿保险保费
电子税务发票必须开具给产品或服务的单一购买者。 购买者的地址应与其身份证上的地址相符,或者是其当前地址,即使其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地址不同。 支出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发生。
如果酒店可以开具完整的电子税务发票,则酒店的餐饮费用也符合资格。 国内旅游套餐的费用也符合资格。
此外,车辆维修费用也可以扣除。 购买黄金首饰只能扣除保费,前提是这些经营者可以开具电子税务发票。
资料来源:泰国国家新闻局 https://thainews.prd.go.th/en/news/detail/TCATG240105131508235?rand=44